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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6月29日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(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)发布了【2024】14号中国国家标准公告,批准了109项国家标准和4项国家标准修改单。其中,GB/T 26572-2011《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》第1号修改单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。此次修改统一了与欧盟ROHS的物质管控标准,标志着中国RoHS与欧盟 RoHS将实现全面接轨。 本次修订主要涉及GB/T 26572-2011《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》的以下几个条款: 第1章 旧版要求: 本标准适用于电子电气产品中铅(Pb)、汞(Hg)、镉(Cd)、六价铬(Cr(VI))、多溴联苯(PBB)和多溴二苯醚(PBDE)等限用物质的控制。 新版要求: 本文件适用于电子电气产品中铅(Pb)、汞(Hg)、镉(Cd)、六价铬[Cr(VI)]、多溴联苯(PBB)、多溴二苯醚(PBDE)、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(DBP)、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(DIBP)、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(BBP)和邻苯二甲酸二(2-乙基)己酯(DEHP)等限用物质的控制。 规范性引用文件 旧版要求: GB/T 26125-2011 电子电气产品 六种限用物质(铅、汞、镉、六价铬、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)的测定(IEC 62321:2008 IDT) 新版要求: GB/T39560(所有部分) 电子电气产品中某些物质的测定和GB/T 39560.701电子电气产品中某些物质的测定 第7-1部分:六价铬 比色法测定金属上无色和有色防腐镀层中的六价铬[Cr(Ⅵ)]。 5.2章节 旧版要求: 依照GB/T26125-2011中检测方法对各检测单元的限用物质含量进行测定。 新版要求: 产品拆分及拆分出各检测单元中的限用物质的测定按GB/T39560(所有部分)对应方法执行。 表2中脚注a 旧版要求: 六价铬按照GB/T 26125-2011附录B中测试方法不得检出。。 新版要求: 六价铬[Cr(VI)]按照GB/T 39560.701中规定方法判定结果为“六价铬[Cr(VI)]阴性”。 第4章 旧版要求: 构成电子电气产品的各均质材料中铅、汞、六价铬、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的含量不得超过0.1%(质量分数),镉的含量不得超过0.01%(质量分数)。 新版要求: 构成电子电气产品的各均质材料中铅(Pb)、汞(Hg)、六价铬[Cr(VI)]、多溴联苯(PBB)、多溴二苯醚(PBDE)、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(DBP)、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(DIBP),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(BBP)和邻苯二甲酸二(2-乙基)己酯(DEHP)的含量不应超过0.1%(质量分数),镉(Cd)的含量不应超过0.01%(质量分数)。